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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全文重磅发布
2025-04-14  浏览:373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修订后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这一举措犹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在检验检测行业激起层层涟漪,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次修订聚焦解决当前检验检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一系列严格且细致的规定,旨在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压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推动检验检测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一、修订背景:直面行业痛点,回应社会关切

检验检测作为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检验检测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乱象也逐渐浮现。检验检测造假成本偏低,部分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责任虚化,缺乏应有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意识,导致检验检测结果的可信度大打折扣。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检验检测行业的公信力和健康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正是顺应时代发展需求,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明确管理人员职责、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等一系列措施,从源头上治理检验检测市场的乱象,为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核心内容: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管力度

(一)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压实主体责任

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管理人员的职责。检验检测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机构的第一责任人,对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全面负责;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运作管理和提供检验检测所需的资源,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质量;授权签字人则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通过明确这些管理人员的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促使他们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规范、公正和科学。

 

(二)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升职业素养

检验检测从业人员是检验检测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其职业素养和行为规范直接关系到检验检测结果的质量。修订后的《办法》对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检验检测授权签字人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同时,强调从业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通过这些规定,引导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检验检测行业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

 

(三)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针对当前检验检测造假成本偏低的问题,修订后的《办法》加大了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未经检测出报告、替检漏检、篡改数据、伪造结果等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罚款上限提高至十万元;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致使检测报告数据、结果错误的行为,最高可处以五万元罚款。这一举措显著提升了检验检测机构故意违法的成本,突出了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同时,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办法》也规定可以采用说服教育、提醒敦促、约谈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予以处理,体现了执法温度,实现了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

 

三、实施保障:多措并举,确保新规落地见效

(一)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通过组织培训、开展宣传解读等方式,提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办法》的理解和认识,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新规在各地得到有效执行。

 

(二)深入开展跟踪调查评估,适时修订完善

为确保《办法》能够适应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变化,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开展对《办法》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评估。通过收集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了解《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适时组织对《办法》进行全面、系统的修订完善。同时,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和监管实践,不断调整和完善相关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合规经营义务,提升供给水平和服务成效

通过加强监管和引导,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的合规经营义务和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为市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服务,推动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全文解读:全面规范,构建有序市场环境

(一)总则:明确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办法》第一条明确了立法目的,即为了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检验检测机构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报告)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同时,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机构与人员:明确责任与义务

第三条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定义进行了明确,指出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等规定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其他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第四条至第十一条明确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例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管理人员职责,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等。

 

(三)检验检测活动规范:确保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对检验检测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范。包括检验检测报告的签发要求、原始记录和报告的归档留存期限、不得出具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情形、保密义务、自我声明和信息报告等。例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由授权签字人在其技术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归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等。

 

(四)监督管理:多管齐下,严格执法

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和方式。包括依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组织能力验证工作、进行分类监管、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等。例如,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并公布能力验证结果;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检验检测机构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

 

(五)法律责任:明确违法后果,保障法规权威

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行为,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可以采用说服教育、提醒敦促、约谈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予以处理;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五、展望未来:推动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

修订后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为检验检测行业的规范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期待看到检验检测机构能够严格遵守《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为检验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检验检测行业将迎来更加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局面,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开创检验检测行业的美好未来。